2024年7月,地勘三院对南阳市社旗县滨河路东、30米路西、20米路南用地地块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等方式,对地块环境进行了全面的调查,并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。根据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)等文件规定,现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地块概况
南阳市社旗县潘河东滨河路东、30米路西、20米路南用地地块的四至范围:北至30米路,南至无名路,西至滨河路,东至20米路,占地面积为 133332.04m2(合200亩)。地块内中心位于x:38402904.6940 y:3659581.1700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,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。根据社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根据《社旗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》,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。
二、调查结论
通过资料收集、人员访谈、现场踏勘。南阳市社旗县潘河东滨河路东、30米路西、20米路南用地地块项目,即地块内不曾涉及工矿用地、规模化养殖、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;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、危险废物堆放、固废堆放与倾倒、固废填埋;不存在工业废水和污水灌溉;未使用难降解农药;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本地块有污染风险;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对本地块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村办小作坊、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情况;地块内土壤未发现被污染迹象;地块周边没有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影响。认为本地块内土壤环境可以接受,可按规划用途开发。(宋健)